版权时代,数字音乐何去何从
卢旸 于 2015.08.14 13:15:55 | 源自:音乐周报 | 版权:转载 | 平均/总评分:10.00/20

打开虾米音乐,搜索大提琴家朱亦兵的名字,会出来两张专辑,《The Bicentenary of Richard Wagner》和《圣母颂》。点击《圣母颂》显示“版权方要求,该专辑已下架”,再到QQ音乐、网易音乐等网络音乐服务商上寻找这张专辑,已无踪影。

最近,类似“版权方要求,该专辑已下架”这样的提示,可能是网友在线收听或者下载音乐时,最常看到也是最让人郁闷的提示了。有人抗议,有人不解。如今,各种疑问有了官方说法,国家版权局于7月8日发布《关于责令网络音乐服务商停止未经授权传播音乐作品的通知》(简称《通知》)称:“自2015年7月起,国家版权局启动规范网络音乐版权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对网络音乐服务商的版权执法监管力度,推动建立良好的网络音乐版权秩序和运营生态。”

  • 未授权数字音乐全下线

    《通知》是这么说的:“基于网络音乐服务商未经授权传播音乐作品比较严重的情况,现责令各网络音乐服务商停止未经授权传播音乐作品,并于2015年7月31日前将未经授权传播的音乐作品全部下线。未经授权音乐作品的网络音乐服务商,国家版权局将依法从严查处。”国家版权局自2009年起开始对重点网络企业主动监管工作,网络音乐领域是2015年版权执法的重点。

    《通知》一出,即刻引起网友热议。支持方认为:“使用别人的劳动成果就该花钱,天经地义。如此各行各业普遍实行,就会迎来创新的浪潮。”有网友说:“这是对音乐人劳动的尊重,以前听音乐不都是买CD、买磁带?”也有人说:“听歌当然要花钱,否则歌手去喝西北风?那你工作也不要拿工资好了,同样的道理。”持消极态度的网友称:“如果以后下载都要收费的话,那我宁愿选择不听。”“为下载花钱,不如买唱片。”更有网友表示,要去购买大容量的存储设备,囤积歌曲。

    酷狗音乐市场负责人指出,我国互联网平台传播未经授权音乐作品的现象普遍存在,公民的版权意识薄弱,无序分享、免费下载已是用户习惯。

    “国内数字音乐版权一直混乱,互联网技术发展迅速,监管相对滞后。音乐节目制作机构出品每张唱片都是富含创意的劳动,成果却得不到保护。”北京环球音像出版社社长郑世刚说。

    因版权问题引起的版权所有者与网络服务商之间或网络服务商彼此之间的矛盾、官司屡见不鲜。但数字音乐产业始终保持迅猛发展态势。去年11月6日发布的《2014中国音乐产业发展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指出,2013年中国音乐产业市场总规模达到2716.56亿元,已成为拉动文化产业发展的重要引擎。2013年中国数字音乐市场规模达到440.7亿元人民币,远高于2012年的392.4亿。其中,无线音乐市场规模达397.1亿元,在线音乐市场规模达43.6亿元。2013年数字音乐用户数量达到4.53亿人以上,规模以上提供音乐产品或音乐服务内容的企业数量达到695家。数字音乐的传播、消费、体验模式日新月异,不仅智能手机用户达到3.13亿,相关音乐类终端产品也层出不穷。截至2013年底,仅苹果移动应用商店供中国内地的音乐类产品就约达3.1万个。

    催生新盈利模式

    “《通知》的出台符合了行业发展的最基础要求。”运用互联网技术销售正版数字唱片的顶真唱片店创始人黄歆泉认为,这对于唱片行业和艺术家有着积极意义,对于真心想做音乐产业的公司也是好事,但对于引流量为目的的互联网公司来说是坏消息。“这立刻就能看出来互联网公司是在真心做音乐,还是只拿音乐当诱饵钓用户,现在诱饵不能随便用了。”黄歆泉说。

    “《通知》必定会让部分习惯侵权的网络音乐公司受到威胁,同时也增强了行业版权保护意识,推动构建良好的网络音乐版权秩序和运营体系。是机遇也是挑战。”酷狗音乐市场负责人表示,谁拥有版权,谁就拥有话语权,以健康持续发展的姿态在行业走得更远。该负责人称,新政出台,必须要引起各界重视音乐版权意识,音乐著作人要自觉养成发布著作权声明的习惯。网络运营商要尊重音乐人的版权,与版权方达成授权协议。作为第一批移动互联网应用自律白名单成员,酷狗音乐一直响应和配合政府的相关工作,目前已签约国内565家唱片公司,拥有独家版权的单曲数量在两百万首以上,每年购买正版音乐支出达亿万元级别。

    “版权部门表明了重视态度,这是对行业传递出的正能量。”郑世刚表示,以前很少与网络服务商合作的北京环球音像出版社最近接到两家互联网公司接触洽谈,“正因有政策引导,互联网才会主动联系版权单位,我相信,未来将会建立起健康、有序的音乐发展环境。”

    《通知》还称:“对于在2015年7月31日以后仍继续传播未经授权音乐作品的网络音乐服务商,国家版权局将依法从严查处。”

    对此,黄歆泉认为,数字音乐版权费本身就少,违法成本低、频次高。如果用像处罚违法视频一样的力度来处罚,网络音乐的现状会好很多。黄歆泉表示,国内音乐平台没有明确的盈利模式。用音乐吸引流量可以算到这个互联网公司的总流量中,除广告外,还可以用技术手段导流到其他业务线上,用别的业务盈利。

    “网络音乐的经营模式存在缺陷,同时缺少相关版权法律体系支撑以及相应的奖惩制度,这些历史遗留问题并非一天两天可以改变的。”酷狗音乐市场负责人表示,未来酷狗音乐会打造O2O的完整音乐生态为方向,满足用户金字塔需求,同时帮助唱片公司、音乐人更好地成长和推广好音乐。“比如我们正在积极筹备的造星工程和线下娱乐及演艺实体,都将有力地推动这一蓝图的实现。”

    “不可否认,音乐付费模式是趋势。”酷狗音乐市场负责人表示,随着用户的素质越来越高,相关法律条文也将越来越完善,音乐行业的主观能动性增强,可以说现在正是变革的时机。

    “尊重每一个人的生存空间”

    说起版权,难免让人想到刚于7月12日去世的音乐家、指挥家罗浪。他生前创作的《哀乐》每天在全国各大殡仪馆播放,毛泽东、周恩来、邓小平等领导人去世举行葬礼时,都使用了这首曲子。而罗浪从未收到一分钱的版权费。他说:“创作时我只想到了先烈、英雄,没有自己的利益。我们的军队是为人民服务的,怎么能要钱?”版权是舶来品,数字版权更是新生事物,是崇尚“君子言义不言利”的儒家文化中本没有的概念。

    “模仿、山寨、抄袭、拿来用,对中国人来说没什么不好,这是中国人的表达方式,属于文化意识层面,没有绝对的对错。就像到邻居家借个盐,稀松平常,是交情。”大提琴家朱亦兵说,“随着如今国际化程度的提高,文化观念的改变,中国人发现,原来歌手唱歌是有权益的。现在网络上侵权内容越来越少了,能做到这点真是不易。我们应感欣慰、包容,而不是一味地批判。大家意识改变了,在这个大环境下,艺术家可以考虑,能做什么,应做什么,怎么保护自己。”

    “政策引导的同时,也要尊重每一个人的生存空间,这样的发展才会更平和、更人性。”朱亦兵有时会跟朋友开玩笑说,自己靠盗版发展。上世纪八十年代初出国的他,旅居国外二十多年,回国时国内没有人知道大提琴重奏是什么。没有经纪公司,不做包装、宣传的朱亦兵制作首张专辑,很快被传到网络上随意下载,让大家听到了新鲜的音乐。盗版虽然无视艺术家的辛勤劳动,却帮助艺术家传播了新鲜音乐理念。“大明星当然不希望自己的专辑遍地是、随便听,但对于那些没有什么名气的艺术家,生存还是很艰难。”朱亦兵说,超市提供销售渠道,但是进场费提高了销售成本,实力雄厚的大企业自然挤占中小企业的生存空间。因此,朱亦兵很欣赏顶真唱片店这种尊重艺术家劳动、从音乐角度出发的网络公司,运用互联网技术,为艺术家提供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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